今夏以来,由于电影《援军明日到达》不能公映,一时议论纷纷,故有此文。

方先觉简介

方先觉(1903-1983年),江苏省宿州市埇桥区栏杆镇方家寨人,父亲为清末秀才,家境富裕。曾就学于上海法政学院,但未毕业就考入了黄埔军校第三期步兵科,1926年毕业于黄埔。抗战时参加过许多重大战役,最高军衔为中华民国陆军二级上将。

长城抗战时,方先觉随第83师北上参战时曾受重伤。徐州会战时,曾接连身负三处伤,伤愈归队后被提拔为第10师少将副师长。在长沙会战中,因战功卓著而被提拔为第十军中将军长,并授予四等宝鼎勋章,第十军也被赋予“泰山军”的称号。1944年,在衡阳保卫战中,方先觉曾率第十军在无外援的情况下坚守衡阳47天,后城破被俘。三个月后逃回重庆,因为抗日立下汗马功劳而荣获青天白日勋章。

1949年,方先觉到台湾担任军职,1968年退役,1983年在台北病逝,终年78岁。

方先觉才华出众,战功赫赫,有勇有谋,是抗战时中国不可多得的将才。衡阳保卫战或许是方先觉一生最值得骄傲的战绩。他率第十军以孤立无援的病惫之师抗击近6倍于己的日军,血战整整47天,让敌人付出“3倍以上”于己的伤亡代价,是中国抗战史上最为辉煌、交战时间最长的城市攻防战。此战极大地鼓舞了中国人民的抗战信心,严重挫伤了侵略者的嚣张气焰,也被认为是导致东条英机内阁垮台的一个重要因素。但方先觉因此战而成为颇具争议的人物,争议的焦点是他在衡阳保卫战中的所谓“投降“行为。

关于投降

在东方文化中,投降通常被认为是可耻的行为。而在西方文化中,对待投降行为是很宽容的。如在《美国军人行为准则》中,甚至有为军人投降制定相应的规则。当然这种规则相当严苛。任何军队都不可能随意让士兵投降。

撇开文化差异,从理性的角度来看,若满足以下几个先决条件下,投降显然是应该被允许的:

  1. 1. 已失去大部分战斗力(如伤残、弹尽粮绝且无外援的情况下),且无法逃脱;
  2. 2. 投降后不影响战局(不会给友军造成什么损失);
  3. 3. 不违背合理的上级命令。

简单来说,就是不做无谓的牺牲。与其白白送死,不如先侥幸活下来,或许还有机会重返战场。这里要说明一下第3条,上级可以否决下级投降的请求,但需要有合理的理由。如果这种否决造成下级部队无谓的牺牲,那么要对上级追责。当然,投降不是强迫的。如果士兵不愿意接受投降的屈辱,可以选择独立战死。我们钦佩和敬重这样的军人,但不鼓励,也不推荐。

古人有“爱兵如子”的说法。一个将领是否爱戴士兵,是评判一个将领是否合格的重要标准。一个将领如果不爱戴士兵,那么一切功名、战绩都是枉然。让我们稍微延伸思考一下,一个母亲会不会让自己的孩子毫无意义地去白白送死。显然,绝大多数的母亲都不会。甚至我相信大部分母亲的内心深处都不情愿让孩子上战场,即使是有保卫祖国这样的荣誉,更不用说去做无谓的牺牲了。所以,“爱兵如子”这句话不是说说而已。如果一个军队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允许士兵投降,那么,这样的军队很难说会真的爱戴士兵。如果一个国家,非要偏执地让士兵去为了所谓的荣誉做无谓的牺牲,那么,这样的国家如果不是军国主义国家,那么也很可能正在走向军国主义的路上。这样的国家绝对不值得去保卫,让它亡了可能会更好。

在军队中,士兵需要服从上级的命令,这种服从几乎是绝对的。但这绝不意味着士兵就是军队的奴隶。严格来说,军队没有百分之百决定士兵生死的权力。士兵的生命首先属于其父母,其次属于其家人,国家只是暂时从其父母和家人那里把士兵借来,托付给军队将领,以抵抗侵略。作为将领,应百万分地珍重士兵的生命,尽量减少伤亡,不做无谓的牺牲。若继续战斗已经无意义,应立刻考虑撤退或停止战斗,减少不必要的伤亡。每一个将领都应该时时记得,除了打胜仗以外,他还肩负着的一个非常重要责任,那就是:打完仗了,要把士兵完好地归还给期盼他们回家的父母和家人。士兵可以视死如归地去赴死,但带兵的将领绝不能视士兵的生命如炮灰。如果士兵有必要牺牲,那也要死都有意义,有价值,划算。军队不能为了虚浮的荣誉而任意挥霍士兵的生命,动不动就让部下和士兵以身殉国,美名其曰“杀身成仁”,最典型的如日本的切腹传统,这是一种彻头彻尾的军国主义思想,是广大人民,尤其是士兵的父母和亲人们绝对不会接受的。

投降还是“协议停战”?

关于方先觉及第十军的争议,第一是他和部下究竟是投降,还是协议停战,或是被俘

因为方先觉是以“协议停战”而提出交涉的,他向日方提出的条件是“不杀俘虏民众”、“收治伤患”、“保留第十军建制”、“不离开衡阳”等。如果以缴械做为判断是否是投降的标准,那么,这个协议肯定不是投降。而且,这里提的“保留第十军建制”这一条要价是相当高的,任何军队在这种情况下都不太可能接受对方的这种要求。所以,这并不是投降(之后方自己也多次否认,许多当事人也否认)。而且日军一开始也确实答应了我方的条件。当然,日军的承诺很多都没有兑现,但这并不能改变最初“协议停战”的性质。

退一步讲,即使这是真的投降,也完全符合上述投降的先决条件。再打下去已没有什么意义,战斗力已消耗殆尽,“仅有不足两千的战士” ,“实有健壮官兵约计一千余名” ;据第十军预第十师师长葛先才回忆,由于弹药缺乏,他管辖的“主阵地上官兵所使用之武器,大部分皆为敌械” ;由于后勤补给中断,士兵们从开始的盐水泡饭,直到饿着肚子;数千伤员无药可治,加之天气炎热,伤口已腐烂生蛆,因痛苦不堪而自杀的伤兵超过百人;外围阵地已经基本失守,日军已经突入城内,城内房屋基本上都炸毁了,没有巷战的基础;投降对整个战局也没有什么影响(蒋介石原来只让他守10天或2周)。正如原第九战区司令部参谋长赵子立事后曾评论说:衡阳保卫战“不能说没有争取了时间!但这个时间争取它干什么呢?真是毫无目的。等待远方的援军到达吗?没有!等待外围部队攻来吗?没可能!” 这话说得虽然有些偏激,但这也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若总体战略目标不明确,则局部战役的意义往往就只剩下可歌可泣的“气节”了。这里还有必要说明一下“弹尽粮绝”的条件。这个条件不是严格意义上的,不可能让军队一发子弹都不剩再去谈判。因为,第一,要考虑万一谈判失败后还要继续打;第二,这如同唱空城计,风险太大,因为一旦让敌人知道你真的弹尽粮绝,敌人可能会以各种理由拒绝接受投降,然后就可以不花费任何代价地直接屠杀我方士兵。

另外,第十军第三师师长周庆祥之弟周祥符(时任第三师第9团副团长)口述、由周庆祥之子周立起执笔的《是非功过谁与评说——周庆祥子及弟回述“衡阳保卫战”》一文中透露了蒋介石曾授意方先觉,“第十军若兵员打完了,仅剩下伤兵和文职人员,允许停战。” 所以,方先觉选择如此停战是无可非议的。

不过,迫于战场形势的被动,第十军领导及部下最终还是被迫放下了武器,成为事实上的俘虏。之后,日本及日伪政府的媒体都将此报道为投降。以下,就让我们简单回顾一下战斗结束前最后几天的关键事件:

此次日军针对衡阳共发动了三次大规模总攻,第一次大约为二十天,第二次大约为二十二天 。在前两次大规模进攻失利后,日军指挥官横山勇决心孤注一掷,重新集结兵力,补充弹药,准备于8月4日发动对衡阳的第三次大规模总攻。日军“地面部队除原有一一六及六十八师团外,增加四十、五十八及十三师团等3个师团参与衡阳围攻” 。日军从截获中国军队的电报中也获知衡阳的守军已相当困难 。因此,相对前两次总攻,这第三次攻势是:日军在数量上较之前更多,火力更猛,而我军则更弱,只剩约两千人。

8月2日,俘虏一日兵“供称日11军司令横山勇中将命令,自8月4日起,三日内日军再攻不下衡阳,几个师团长一起到前线切腹。”

4日为日军发动总攻的第一天,“其兵力之众,攻势之猛,火力之强,持续时间之长,为开战以来前所未有。” 从早至晚,日军炮火及飞机猛烈轰炸我军各阵地。我军已无炮弹还击,官兵伤亡较大,防御工事多数被毁。此时,我军已将大部分非战斗人员(甚至包括野战医院的看护兵 )投入战斗,轻伤官兵亦重返火线。15时后,一些外围阵地失守

5日,日军继续猛烈轰炸我阵地,掩护步兵冲锋 。两日以来,敌我双方均伤亡惨重,一些主要阵地都已经过多次反复争夺。

15时,方先觉在与各师长讨论突围选项时,因不忍丢下伤员而不顾,伏案痛哭,师长们也跟着哭泣。最后,大家决定死守

6日9时许,有30多日军窜入城内,所守我军因无弹药无法将其歼灭 。此预示城陷已迫在眉睫。

当日,又有部分外围阵地失守。方先觉开始组织非战斗人员准备巷战。第三师师长周庆祥向方先觉建议为避免日军占领后屠城应与日军进行停战交涉,以牺牲军师长的生命,忍辱来换取伤兵的性命,并于当日夜就此事与主要负责守备城南主要阵地的预第十师师长葛先才少将沟通,葛先才原则上表示同意,但嘱其不能有“辱国羞祖之行为”

7日拂晓,“敌人由北门冲进了城内”

上午,“日军突入杨林庙第六十九兵站后,将手无寸铁的中国重伤官兵1000余人全部杀害,并疯狂屠杀市民”

中午,方先觉向重庆发出“最后一电” ,电文以“此电恐为最后一电,来生再见!”结束(该电之后于9日在重庆各报登载)

方先觉按之前蒋介石“允许停战”的授意派军部副官处处长张广宽与日军交涉停战事宜。张广宽手持红十字会会旗与日军68师团长堤三树男见面,堤三树男威胁说,如果不投降,则对伤兵和平民“一律格杀勿论”,并要求我军更高级别的军官来洽谈 (堤三树男其实也不是日军的最高指挥官)。

下午,第十军参谋长孙鸣玉建议:“我们应以接洽停战为名,行拖延时间以求援军解围之实。”并决定当晚9使与日军接洽。方先觉表示同意,但也反复强调此绝非投降,并嘱部下尽快拟写谈判条件,他说:“好,就这样干! 我们马上派人与敌人接洽停战。我在这里要说清楚,第十军绝无投降之意,但为了拖延时间以求援军前来解围,也为了城破之后全城军民免遭大屠杀,我们将利用汪精卫发起的‘和平运动’进行诈和,与敌人签订停战协定。换句话说,接洽停战是缓兵之计,其本质是诈和,决不是投降! 我还要说清楚,不是我们对不起国家,而是国家对不起我们;不是我们不要国家,而是国家不要我们!好了,无需多说,你们赶快提条件,如果天亮接不上头,敌人进城来就会大肆屠杀!”

当日,第十军炮兵指挥官蔡汝霖(也是第九战区派驻第十军的督战官)见大势已去,下令各炮连将各种火炮全部炸毁

当晚,方先觉在拟好的停止谈判条件上签字盖章后,让参谋长孙鸣玉等拿走与日军接洽。日军第68师团长堤三树男获悉后委托其下属答复: 对协议停战表示欢迎,并接受停战条件 。同时要求方先觉于次日上午9时到日方控制区谈判

8日凌晨,日军已接近军部,方先觉几次想自杀均被部下阻止 。正当师长们在最后关头都集中在军部时,日军从军部后门(只有一个人守卫)突袭冲进军部劫持了军师长等主要高级将领 。但被俘的将领们都拒绝下令停止抵抗

拂晓,衡阳城一半已被日军占领

上午,方先觉等到达日军68师团指挥部进行正式谈判,最终达成协议。

10时,方先觉电话告诉预十师师长葛先才:“敌已接受我停战条件,但敌亦提出条件,要求本军解除武装,我亦已答允。双方协定于本日(8日)12时双方同时停止战斗行动。我停战缴械命令已下达…”

11时许,敌人全线停止攻击,并微向后撤

13时,(各师领导按约定返回军部)敌上校一人率领枪兵翻译等一大群,带领我军长及以下高级将领及侍从,至城外天主堂内囚禁起来。警戒森严,一律不准外出

由于各种史料的叙述差异较多 ,上述经过可能显得并不完整,一些关键的细节因无法确定而没有列出。但这并不影响我们对总体概貌的了解。

首先,第十军虽然英勇顽强,但面对日军第三次总攻,已是强弩之末,很难再抵挡的住。所以,并不是“协议停战”导致的衡阳陷落,恰恰相反,正是因为已经无力抵抗,第十军的将领才想出“协议停战”的策略。

其次,虽然敌我双方在最后达成了“停战协议”,但这个协议的水分是很大的。一方面,我方提出的很多条件是不现实的,缺乏实施的细节;另一方面,敌方因疲惫不堪,为了尽快结束战斗,对我方的条件只是先“满口答应”了下来,并没有准备认真履行。总体上来看,由于我军提出停战谈判的时间太晚,已没有多少回旋余地——虽然我方最初提出的停战条件没有说要放下武器,但最终还是不得不放下了武器,其结局非常接近于城陷而被俘(尤其是已被日军俘获的第十军高级将领们)。造成这种被动局面的根本原因在于,中国文化忌讳投降,以及中国军队不成文地禁止投降的规定,让人不敢轻言停战。实际上,在那种情况下,停战很可能会被认为是投降的委婉说法。至少在对方看来,暴露了你已无力再战了。因为敌人知道你们军队禁止投降,所以,当你提出停战时,肯定已经到了山穷水尽的地步了。如果我军能允许投降,那么,第十军就可以在早些时候(至少应在城破之前)就提出停战谈判,这样就可以策略性地打打谈谈,谈谈打打,岂不更为有利。真可谓,给部下多一分灵活,部下就少一分被动,而这一分被动往往意味着无数士兵的生命,甚至战争的胜负。

虽然从战术上来看,我军提出停战谈判的时间晚了,但是,从避免日军屠城的角度来说,并不晚。因为日军刚刚打进城来,立足尚不稳,巷战还在激烈进行中,日军也不知我军的底细。当然,如果再迟一天,恐怕就晚了。想必大家都记得南京大屠杀,如果不提出停战会不会再导致一个“衡阳大屠杀”?这个责任恐怕没有人能承担的起。所以,从这个角度来说,无论是停战还是投降都是必须的,否则对不起伤兵,也对不起老百姓,尤其是敌人已经屠杀了一部分伤兵并威胁要屠城的情况下。正如预第十师师长葛先才所说,这种“投降”不仅不可耻,反而是一种“大仁大义之行”

有人可能会说,当时城外的援军已非常接近了,守军如果能再坚持一下,援军有可能会突进城里。但实际上,城里的守军经常能听到外围援军迫近的枪炮声,但这种声音通常不久就会消失。“援军非常接近”与“援军突进城”两者的差距可能不是用距离来衡量的。已经坚持47天的守军不可能还会对援军抱有任何期望。更不用说之前还发生过这样的事情,守军损失数十人突出城外接应援军,却不见援军踪影的乌龙事件。后告知,到达的援军因干粮携带不足又退回去了。这种理由很明显就是应付。第十军的高级将领们也早已看出,援军的“避战塞责”才是援军攻不进来的真正原因。曾参与解围的100军军长李天霞曾说:“衡阳解了围,方先觉岂不成了抗日英雄!” 。以如此污龊的心态,怎能解围衡阳!

投敌还是“诈和”?

关于方先觉的第二个争议,是他利用汪精卫进行诈和是否意味着投敌。

从上述方先觉在8月7日中午的讲话来看,方先觉等将领是有意“利用汪精卫”进行“诈和”的,目的是为了最大限度地保护军民免遭屠杀。所以,从这一点来说,这显然不是投敌。当然,既然是诈和,肯定要做得逼真,既不能太积极(太假),也不能太消极(让日本人失望)。这也让许多未做深入考察的旁人和后人难以分辨。例如,很多人简单地翻出许多所谓方先觉投敌的“证据”来质疑方先觉的人格。但如果是“诈和”的话,所有这些所谓的“证据”就都不是证据了。换句话说,任何人如果要提出质疑,就必须先证明“诈和”不是真的。况且,有很多证据的来源大多是不可靠的,包括日军的作战记录、日方控制的媒体报道、文革时一些所谓当事人交待的“材料” 等。这些所谓的证据,或有片面和偏颇,或有虚构和歪曲的事实,或有隐瞒的实情和真实的意图,或有夸张和添油加醋等。尤其是日本媒体的报道,大都是日本人的虚假宣传,用现在的话来说就是所谓“认知战”,目的是摧毁中国军队的战斗意志。

稍加分析,我们就可以知道,“诈和”有两个实实在在的目的。第一是不想被解除武装(这也是我方为什么一开始就强调不是投降,而是停战),当然这个目的最后没有达到,因为我方手中已经没有多少谈判筹码,且军高级将领都已经被俘,加之日军也不敢不解除第十军的武装,这对日军来说风险也太大。第二,没有人会相信日军在善待俘虏和伤兵方面会百分之百信守承诺,第十军的将领们对日军能否信守承诺肯定也没有多大的把握。方先觉当时在与周庆祥讨论停战方案时也曾说:“能否达到理想,尚在渺茫之中” 。 所以,“诈和”就是非常必要的手段。毕竟,像第十军这样的“泰山军”如果能整建制投靠汪精卫,对我国军队士气的打击是很大的。因此,这种“诈和”对日军的诱惑力是不小的。

另外,方先觉在讲话中说“不是我们对不起国家”一语,固然有方先觉自己对援兵迟迟不来的抱怨,但这句话主要应该是安慰部下的情绪。毕竟,对很多人来说,接受这一结局并不容易。

事实证明,这种“诈和”是有效的。至少在衡阳陷落之后的最初,日军表现还可以:“敌人对我官兵之处置做到其承诺之半,确实未伤害我官兵,亦未设置集中营,除编组一运输大队约三百余人,为其担任运输工作外,余者一律不闻不问,去留任便。敌外围警戒哨兵,也听从我官兵自由出入,不加盘问留难。敌未做到其承诺另外之半,乃没有为我伤者治疗。” 。致使“重伤患多相继死亡”

或许有人质疑“诈和”并没有能让日军“收治我方伤兵”。但这一要求在当时其实是极不现实的。因为日军自己都缺少医药,伤员还有很多饿死的(因为日军的粮食供给已经不足,需要自己外出找粮食)。根据日军战史的记录,攻占衡阳的日军部队中霍乱等传染病连连发生,野战医院里住满了疟疾、赤痢、伤寒病人,特别是霍乱病人,还有伤兵,没有必需的医药和食物供应,自己动不了去寻食的,有的就饿死。一天死十几个,也有医院一天死几十个,每天要挖坑埋尸体。日军部队里霍乱的流行一直到11月气温下降,还在持续 。所以,日军不太可能收治我方伤员。

实际上,仅从方先觉及其部下后来的表现来看,“投敌说”也是不攻自破的。之后仅过了几个月,方先觉和很多第十军的高级将领就都跑回了重庆。逃出的士兵和下级军官则更多,很多人逃出来后都在周边打游击。而且,第十军的高级将领一直处于被日军看押的状态,没有出入自由。出门买菜都有武装的日军监视。这至少也说明,日本人也不太相信他们会真“投敌”(但奇怪的是,很多中国人却对此坚信不疑!)。

据第十军第三师长周庆祥之弟周祥符(时任第三师第9团副团长)回忆,第十军将领被俘后,起初方先觉拒绝加入“和平军” 。日军为了报复,在8月中旬将我军三千多名重伤员处死,还强拉预十军军长葛先才到现场观看。葛先才回去向方先觉等将领汇报时痛苦地说:“我实在活不下去了!”。为避免更多的伤员被屠杀,方先觉才被迫加入了和平军 。但这种“加入”也仅仅是徒有其表而已:高级将领在一起照照相,日媒再添油加醋地报道一下,除了宣传意义以外,并没有什么实质意义。而且第十军俘虏除了伤员和城陷被俘后逃跑的以外,本来就没剩多少,还有三百余人被日军抓去做运输大队,故该军虽号称4个师(军师长同前一样),但实际人数仅“350人” 。不过,加入“和平军”后,第十军俘虏的待遇大大提高,“每天都有伙食钱发,也正式发米,每天都能通过收容所发给采购证,在日军监视下上街买菜。”费用由南京伪政府提供。当然,每天还要继续做苦工 。这也说明,日军也没有拿第十军当正规军使用。

后有日军军官写的《大东亚战争全史》中也有如此描述:“因此次衡阳之攻略,使我感知中国军战意之旺盛。尤以前已经投降之各高级人员,在经过巧妙伪装其态度后,终于突然逃脱,返回中国方面。” 此所谓“巧妙伪装其态度”一词也间接证明了,当时的方先觉及其部下确实对此次诈降做过一番精心设计。用通俗的话说,就是把日本人给耍了。

我们特别需要强调的是,“诈和”并没有,也不可能挽救所有的俘虏、伤员和民众。其结局仅仅是,不像其它战场那样“苛刻严酷” 。但是,如果方先觉及其他将领顾及“名节”,被俘后仍然与日本人激烈对立,力求维护一个“纯洁完美高大”的形象,恐怕不会有多少人能逃出来(包括后来逃脱的高级将领),第十军俘虏、伤员和民众的待遇可能会非常惨烈。

何以为将

如果我们稍微考察一下第十军将领的思想,就会发现,衡阳保卫战的这个结局是不令人意外的,无论是从战绩上来说,还是从“投降”或“诈和”上来说,都是如此。

方先觉曾与时任预十师30团3营副营长蒋鸿熙在衡阳保卫战前有过这样的对话:

:“对于这次会战,你有什么感想没有?有什么把握没有?”

:“把握是没有的,我只知道尽我的智,尽我的力,一句话‘死而后已’。”

:“这是不行的。‘死而后已’这句话在别人嘴里说出来我倒很喜欢,要是你这样说那就不算正确了。我们一定要留此有用之身,为国家负更大的责任。不独要做到自己不死,而且更要做到部下不死——当然这要在完成任务的条件下——因为死是最容易的,假定我们一死,衡阳会战就胜利了,抗战就可以结束了,那我马上就可以死。事实上有这样的事吗?…”

这最后一句话与美国著名将领巴顿将军的一句话非常类似。1944年5月31日巴顿在对美国第六装甲师进行演讲时,曾说过一句非常著名的话:“你他妈的战死不会为我们国家赢得战争,让兔崽子和白痴的敌人为他们的国家战死,才能让我们赢得战争。”(飙脏话是巴顿的风格,此处翻译予以保留) 。巴顿的这句话可能在他的许多演讲中都有说过(1943~1944年)。据考证,这一思想有更早的来源,如1942年8月美国《读者文摘》在《芝加哥太阳报》上刊登的一篇文章中有写道:“一名好士兵的首要职责是为国捐躯,这是错误的,士兵的首要职责是让敌人为国捐躯。” 这句话的意思与巴顿的完全相同,只不过是一种文雅的表达而已。巴顿的话则更贴近士兵的情感,能让士兵在放松的状态下深刻地记住这句话。我们不知道方先觉之前是否已经看到过类似言论。以当时文化媒介传播的普及程度和速度来看,估计他看不到。即使他看到过,他如此向手下特别强调此思想,也验证了那句“英雄所见略同”的话。

同样,与方先觉共事(搭档)十余年的第十军预十师师长葛先才也说过一句非常感人的话:“该牺牲时,连我在内不惜任何牺牲,不该牺牲时,我官兵身上汗毛也不让他牺牲一根。”

对于一个久经沙场的将领来说,他一定深知在英勇的士兵中有很多恃勇蛮干、有勇无谋、无谓冲动的案例,造成很多不必要的伤亡。因此,一个爱兵如子的将领必然会向士兵反复强调珍惜生命,保持冷静的必要性。

总之,这一思想的核心就是,如果要让士兵死,那么就要死得有足够价值。如果一个将领没有深刻认识到这一点,不能在指挥作战中切切实实地做到这一点,那么,他绝对不是一个合格将领,我们也绝对不能将士兵托付给这样的将领。

从以上这些话中,我们能感受到方先觉及第十军将领们对士兵的爱戴有多深。这可能就是为什么他们能为士兵忍辱负重的原因,同时,这也是为什么第十军的士兵能够殊死抗敌而获得如此丰硕战果的原因。作为士兵,有这样的将领,能在他们的率领下赴死,难道不是一件非常荣幸的事吗!

在第十军的高级将领中,方先觉和葛先才两位的性格是非常倔强的。对于很多人来说,牺牲生命是很难的。但对于这两位将领来说,牺牲生命很容易,牺牲名节或受辱是很难的,但他们这次为了手下的将士做到了。

结语

中国人常说,大丈夫能伸能屈,但对方先觉及第十军的这些智勇双全,曾负伤流血的英雄将领却如此苛刻地追毛求疵,实在让人无法理解。韩信曾受胯下之辱,关羽身在曹营心在汉,等都被传为美谈,方将军及其部下为挽救伤员委曲求全却广受非议。这不得不让我们怀疑,这些人是脑子有问题,还是有什么不良居心要毁我长城?!

对那些曾经为保卫国家而流血牺牲的将士,我们应该感激和尊重,绝不应有误解,甚至污蔑,否则就是让亲者痛,仇者快。如果在当时的抗战期间,出于对侵略者罪行的痛恨,在那种群情激愤的氛围下,不能理解这种合理的投降行为,还情有可原。但现在已经过去八十多年了,我们似乎应该恢复理智了。如果此时我们还揪着投降不放,甚至以政治立场之偏见,贬低这些英雄的功绩,岂不是让曾经流血牺牲的将士寒心。如果将来国家再有危难之时,谁还会拼死保卫国家呢?!

最后,我想用一句稍微尖刻一点儿的话结束本文:如果你认为英雄们都应该去白白送死,那么就请你先做出“榜样”,否则,免开尊口!